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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一男子在网络上散布重大交通事故谣言被依法处理
发布时间: 2018-06-21 15:37:27
作者: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经情况核实,该视频为2018年6月13日傍晚黑龙江哈市呼兰区一起交通事故现场视频。该交通事故发生在渭南渭河堤坝为谣言,该谣言制造者出于吸引眼球赢得关注,或者抱有其他目的或者动机的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渭南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转发一条交通事故视频,并配文称:“刚才渭河坝上发生的,死了6人,惨烈。开车要慢啊!安全第一。”因视频现场情况惨烈,又配有“渭河坝上”等文字,引发本地大量网民转发,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经交警部门核实,渭河堤坝渭南段未发生此类交通事故。后经情况核实,该视频为2018年6月13日傍晚黑龙江哈市呼兰区一起交通事故现场视频。该交通事故发生在渭南渭河堤坝为谣言,该谣言制造者出于吸引眼球赢得关注,或者抱有其他目的或者动机的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临渭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专人对该网络谣言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2018年6月14日16:52,渭南市临渭区市民曹某清(微信名: 796曹某清)在微信群(微信群名:好运公司1)中发布了一条交通事故视频,并配文字称:刚才渭河坝上发生的,死了6人,惨烈。开车要慢啊!安全第一。曹某清在未经核实交通事故事发地点是否为渭河堤坝的情况下,在微信群内随意转发,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经民警对曹某清进行传唤询问,该曹对虚构事故发生地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且认识到散布谣言的危害性,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做出深刻检讨,表示以后不会再发布不实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曹某清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理。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意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是违法行为。望广大网民理性上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网络和社会秩序。


网页名片.jpg

文章来源:华商网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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