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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外地营业执照在沪经营合法吗?异地经营需办理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 2017-06-01 21:25:52
作者: 褚觉美
异地经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地址变更;一种是设立分公司。

市民顾先生:

 

小区楼下有不少商铺,我注意到有的店铺里挂出的营业执照,并非上海工商部门核发。我想问:这些店家如此异地经营合法吗?若要合法地开展异地经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记者调查

 

异地经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地址变更;一种是设立分公司。

 

根据规定,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设立分公司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规定》,如在住所以外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在当地申请分公司登记。

 

依法成立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在其住所外设立的经营场所,应当按分公司进行登记,依法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如果该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未经登记取得分公司营业执照,擅自在住所外设立经营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就违反了《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未取得分公司营业执照擅自设立分公司开展经营的“无照经营行为”,应当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此外,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企业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的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根据其企业类型,办理相关的登记注册。对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进行查处。

 

异地经营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一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面临警告、罚款、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建议正在进行“异地经营”的企业,尽快变更注册登记地址或另行登记、备案,将企业注册地址变更为经营所在地;对于即将或者打算在住所地以外增设经营地点开展业务的企业,建议在企业实际经营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以避免遭受行政处罚。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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