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
我居住的是老公房,一梯6户,前段时间605室的住户在公共楼道装了铁门,随后把煤气灶移到了铁门里,再后来安装了水管,直接把公共楼道改成了简易厨房。同楼层住户对此意见很大。我是位盲人,不方便下楼,平时喜欢在楼道里走走。现在楼道被占用,我不能像以前一样走动了。我分别向居委会和物业反映,居委会沟通无果,而物业则让我自己去找城管处理。我想问:邻居公然侵占公共楼道,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对待违反消防法规行为,物业难道不该出面制止吗?
记者调查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对物业作了责任划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其中包括:实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制定并实施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开展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被占用;定期进行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根据需要制定针对管理区域内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瘫痪病人等行动不便人员的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案例中的情形,公共楼道就是消防通道,业主将“简易厨房”搭建在公共楼道中,并加以封闭,是对消防通道的侵占;另外,使用明火做饭,也容易引发火灾,物业应当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对涉事业主进行劝阻,劝阻不成的,可向房管部门举报。
除了案例中的情形,居民区特别是在老小区,楼道堆物等较为普遍。对此类问题,建议居委会、物业和业委会三驾马车形成合力,争取妥善解决;如果解决不成,可交由行政部门处理,将沟通劝说和行政管理相结合。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