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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 | 熊猫“降级”,濒危等级是怎么定的
发布时间: 2016-09-11 10:22:09
作者: 夏斌
保护动物免受物理损伤、疾病折磨和精神痛苦等,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这样的理念提升和探索,撑起了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保护伞”。


大熊猫不再是全球性“濒危”动物了。日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公布最新版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大熊猫的受危险等级从“濒危”降至“易危”。

我国国家林业局第一时间作出回应:着眼于实际工作情况和保护形势,将大熊猫保护等级降低还为时过早。“如果降低其保护等级,保护工作出现怠慢和松懈,大熊猫种群和栖息地都将遭到不可逆的损失和破坏,已取得的保护成就会很快丧失。”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继续强调大熊猫的濒危性并不是危言耸听。

如何看待大熊猫的“降级”?野生濒危物种等级是怎样确定的?除大熊猫外,还有哪些“国宝”亟待保护?



三个指标划分八个等级
   

600年来,至少有4.4万种昆虫从地球上销声匿迹;20世纪的100年里,多达23种兽类先后走向灭亡之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警告,如果目前的趋势继续下去,在可以预见的未来,5%至20%的动物种群可能灭绝。
   

为了准确衡量全球主要物种生存状况、受威胁情况并协助国际社会避免物种灭绝,世界自然保护联盟1963年开始编制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经过多次修订,它现已包含八个等级:
   

物种在野外已不存在、已经死亡,列为“灭绝”等级;仅存在于栽培或饲养条件下,或者仅在其原来分布区之外存在驯化的种群,视为“野生灭绝”;物种数量已减至极点,如果这一趋势仍然继续的话,生存的希望不大,定为“极危”。

 

虽未达到极危,但在不久的将来野生灭绝几率很高,即可列为“濒危”;未达到极危或濒危,但在未来的时期内野生灭绝几率较高,则列为“易危”;经评估不符合列为极危、濒危或易危任一等级的标准,即可列为“低危”。

 

无足够的资料,仅能根据其分布和种群现状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评估,即可标注“数据不足”。最后,还有一个未应用有关标准的“未评估”的等级。
   

这些等级分类的依据是什么呢?简单来说,主要用三个指标来估计物种灭绝速度:自然环境的面积、物种的密度和物种消亡的数目。基于这一评估体系,目前有1/3的两栖动物、1/4的哺乳动物、1/8的鸟类和7%的植物被列入“极危”“濒危”“易危”三个级别,这都属于生存受威胁的物种。

 

人类活动加剧物种灭绝
   

在印度洋、大西洋一些岛屿上生活的特产鸟类,400年来其灭绝数量正在加剧:17世纪为8种,18世纪为21种,19世纪为69种,1900年至1978年为63种。
   

这一现象的背后,是人口的快速增长和人类活动的大肆扩张。科学模型表明,人类出现以前,物种灭绝与物种形成相似,都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二者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而随着人类日益深度地介入大自然,特别是近百年,物种灭绝的速度大大加快。
   

以鸟类为例,在全球9021种鸟类中,1978年以前仅有290种不同程度受到灭绝的威胁,现在这个数字上升到了1211种。这些受到威胁的鸟类,大部分生活在热带雨林地区。由于人类砍伐等因素,全球热带雨林正在以每年11万平方千米的速度减少。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估计,1990年至2020年间,因砍伐森林而损失的物种可能占到全球物种总数的5%—25%。
   

非法野生动物买卖是仅次于毒品、军火的第三大走私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每年非法野生动物贸易额为50亿至90亿美元,其中珍稀动物占相当大的比例。
   

在东南亚热带雨林,新生的红毛猩猩会紧紧地被母亲抱在胸前,以便得到充分照顾。而偷猎者为捉到小红毛猩猩当宠物卖,每年约要杀死1000只红毛猩猩妈妈,导致红毛猩猩数量急剧减少了九成。还如,北方白犀牛在20世纪60年代的数量超过了2000头,可由于疯狂盗猎,2014年这种白犀牛只剩下了5头,成为目前最具灭绝危险的大型哺乳动物。 

 

依本国实情确定保护路径
   

观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细心的人可能会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在全球被定为“低危”的一些动物,在我国由于数量很少并正在衰退或处于分布区的边缘,反倒被划为“濒危”。
   

可见,根据本国境内物种生存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物种受威胁等级,有更强的针对性。为此,我国于1988年颁布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98年发布《中国濒危物种红皮书》。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使用两个保护等级:特产稀有或濒于灭绝的列为一级保护,数量较少或有濒于灭绝危险的列为二级保护动物。《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则采用“野生绝迹”“国内绝迹”“濒危”“易危”“稀有”和“未定”6个等级标准。
   

举例来看,“野生绝迹”的代表物种是麋鹿;“国内绝迹”的例子是高鼻羚羊;“濒危”强调野生种群已经降到濒临灭绝的临界程度,且致危因素仍在继续,如华南虎、东北虎、白鳍豚等;“易危”指的是野生种群已经明显下降,如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势必成为“濒危”,如金猫、云豹等。
   

当然,这里面最受到呵护的就是“国宝”大熊猫。第三次全国“熊口普查”时,由于破碎栖息地的连通性等不确定因素,大熊猫被定为“濒危”等级。而到第四次全国调查(2011-2014)时,我国已拥有1864只野生大熊猫,建立大熊猫自然保护区67个,覆盖了约2/3数量的野生大熊猫种群。基于这些可喜变化,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认为大熊猫种群已经“稳定或增加”,适宜的栖息地也在“增加”,因此决定将其从“濒危”行列除名。
   

不过,虽然在“降级”问题上有所争议,但我国林业部门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都认为大熊猫依然面临生存挑战。特别是受气候变化影响,未来80年大熊猫赖以生存的竹林可能有1/3会消失。竹林栖息地减少的威胁,将会抵消过去20年中取得的成果。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大熊猫仍将是依赖于人类保护的物种。

 

就地保护是最有力的措施
   

地球生物圈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功能整体。一种物种的灭绝,损失的不仅仅是这个物种,还会导致生态系统的失衡,危及其他物种,包括人类自己的生存。
   

目前,人类对濒危动物展开的保护措施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就地保护,主要是设定和管理自然保护区、限制捕获等。二是迁地保护。通过建立动物园、植物园、种子库、基因库等方式,使野生生物资源及遗传基因得到保护。
   

生物学界认为,就地保护是确保生物多样性最有力的措施。它不仅保护了所在区域的物种个体、种群或群落,而且维持了所在区域生态系统中能量和物质运动的过程,保证了物种的正常发育、生存能力和种内遗传变异度。 
   

物种迁地保护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现有情况来看,还存在两方面的缺点:一是迁地保护偏重于大型动植物种,忽略了其他生物;二是迁地后繁育的种群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特别是绝大多数迁地繁育物种无法实施野化放归实验。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动物保护理念逐渐有了新的发展。保护动物免受物理损伤、疾病折磨和精神痛苦等,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这样的理念提升和探索,撑起了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保护伞”。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编辑邮箱:gongdy034@jfda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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