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裘女士:
一个月前,我老公因为肝癌在中山医院做了手术,出院后每周要打三次干挠素。我家住6楼,老公身体状况不好,因此想请社区医院医生上门帮忙打针。可社区医院说打不了,原因是干扰素属生物制品,卫生部门规定哪里开哪里打。我想问:外院开的生物制品能否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射?有没有具体规定?
记者调查
裘女士的问题,可以从《关于医院接受外院注射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找到答案。
虽然在《关于医院接受外院注射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这样的描述:本市医院注射室应接受外院开具的注射单,按医嘱进行注射治疗。仅看这一条,说明本市医院是可以接受外院的注射的。不过,并非所有注射单都能接受,因为上述《通知》中还有这样的条款:各医院应接受外院注射单(生物制品、血制品除外),在注射时,注射室护士要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切实保证安全。显然,生物制品和血制品是排除在外的。
同时,《家庭病床服务规范》也明确规定——以下药物不得在家庭病床静脉输注:青霉素类药物、化疗药物、生物制品、升压药物、降压药物及其他临床上易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
之所以有上述规定,是因为社区医院对某些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处置能力相对较弱。
因而,裘女士希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门注射,目前来看还不行。能否解决这个问题,可能的方法,一是增加社区医院的药物种类来满足居民需求;二是评估药品的风险系数以及社区可控风险系数,如果在可控制范围内的,是否可以通过社区医院的途径,直接向患者就医的三级医院申请用药,以减少用药风险。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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