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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装修房屋入住后发现漏水,屡修不好,该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 2016-12-25 19:10:44
作者: 褚觉美
为避免开发商有拖延至保修期外推卸责任的嫌疑,徐女士应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就房屋质量问题和维修要求开发商“大修”,不要因为怕“打官司”麻烦而让自己权益受损。

 

市民徐女士:

 

去年我购买了一套全装修房,年底交付使用后我便入住了。可一年来,我被反反复复的漏水折腾得够呛。入住没多久,我就发现客厅墙角起壳,物业来修补了,可一下雨又漏了。一年来反反复复修了七八次,漏水没修好,墙面的缝隙倒是越来越大了。最后发现墙面起壳的真正原因,是北面开放式阳台防水没有做。我想问:全装修房屋入住后出现问题谁来解决?出现问题如何维权?

 


记者调查

 

依据《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所谓的全装修房,是指房屋在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已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

 

无论是全装修房还是毛坯房,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一般房屋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开发商和业主订立。无论是否为全装修房,只要出现问题,在保修期内找开发商维修(或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费用由开发商支付;保修期外则找物业维修,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徐女士家的漏水是因为防水未做到位,而防水工程,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时就应该做好的,与是否为全装修房无关。对于未做防水引发的渗漏,小修小补难以解决。目前徐女士的房子在保修期内,虽然物业已屡次维修,但没有根本解决问题。为避免开发商有拖延至保修期外推卸责任的嫌疑,徐女士应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就房屋质量问题和维修要求开发商“大修”,不要因为怕“打官司”麻烦而让自己权益受损。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图片编辑:邵竞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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