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网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起网络谣言案件。网民“飞灰**”在本地论坛谣称:多名背着红书包的宁波大学女学生被附近民工强x并残忍杀害,而该消息却被学校严密封锁。
宁波网安部门立刻对该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发帖人为周某某(男,31岁,宁波海曙人)。经海曙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周某某承认帖文为自己所发,并称是在浏览某网站时看到相关文章,类似恐怖小说性质,因文章写得有模有样,所描述的发生地又位于宁波的学校,出于好奇的心理,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便将该恐怖小说情节照搬照抄到本市论坛里。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经海曙公安分局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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