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邱女士:前段时间,亲戚送了我一桶食用油。等我想起用的时候,发现已经过期大半年了。扔掉吧,怕污染环境,也担心被人捡去影响他人健康。我想咨询:什么地方可以处理居民家中的过期食品?有没有回收链条?
记者调查
2015年,食药监总局在回应《关于立法规范过期食品处理,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的提案时,其中提到:我国对回收食品加工再利用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仅对食品生产企业与经营单位作了约束。其中第五十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商场、超市等销售企业,如果在产品到保质期后还未销售出去,会按照之前与食品生产企业的约定,要求企业回收。企业回收之后,一般也只能靠其自己来进行无公害处理,至于如何处理、由谁监管,同样是空白。
有的企业使用专门的环保焚化炉将过期产品进行烧毁,但成本较高、且存在烧毁后的垃圾处理问题;有的企业将过期食品粉碎做饲料或直接当垃圾扔掉,存在霉变饲料或污染环境的可能;也有个别不良企业经过隐藏、更换日期或者作为原材料,将过期食品二次加工后重新上市,给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造成威胁。
对于邱女士提到的家里过期的食品如何处理与监管,在制度上尚处于空白。
好在食药监总局已表示:将进一步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对回收食品的监管,杜绝过期食品回流问题,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同时也呼吁并配合农业、发改、环保等部门及科研机构开展相关问题的研究,加大有关政策支持力度和技术攻关,共同推动过期食品回收利用技术发展和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尽管未来可能对过期食品的回收利用会有大的突破和制度保障,但眼下最迫切的,怕是应该出台一条可行的措施,让居民家中过期的、丢弃之后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食品,有一个相对可靠的出路。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周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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