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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鱼最近不太平。
先来梳理一下整件事情的脉络——
首先,有网友爆料北京周边超市活鱼下架,媒体随即加以证实,甚至有工作人员称接到政府部门书面通知,近期活鱼全部下架,如有卖鱼行为,要被罚款20万元。一时传言四起,有消息称水体污染导致淡水鱼污染。
很快,北京市食药监局辟谣称,水体污染的网络传闻不可信,部分超市活鱼下架属企业自主行为,北京从未统一下达停止销售淡水活鱼的通知。而且北京的水产品抽检合格率高达九成。
接着,财新网从国家食药监总局“权威人士”处获悉,这与国家食药监局水产品专项检查消息泄露,导致经营者逃避检查有关。11月17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出十个城市水产品专项检查通知。此后食品监管二司准备到北京市场抽检,消息透露出去,造成市场上所有水产品“退市”。
于是,北京市食药监局再发声明强调,对水产品监督抽检属于食药局日常工作,所有抽检工作都依有关规范流程开展,经当事人认可和配合,不存在保密或泄密问题。
最后,也就是11月24日,国家食药总局在官网通知,本月至12月将在北京等12个城市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以了解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摸排水产品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这则落款时间为11月3日的通知,恰巧与那位“权威人士”的说法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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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有些乱?
监管部门在说法上的前后矛盾,让张丰禁不住在“腾讯大家”撰文质疑:“让人嘀笑皆非的是国家食药监和北京市食药监的解释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国家食药监权威人士的回应,看上去更有说服力,他们甚至承认了专项检查泄密这种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从两者表态的矛盾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缝隙:针对活鱼下架这一事件,他们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声音。对食药监系统来说,这是相当被动的,但是对公众来说,这种缝隙却是好事,说明仍有些真相没有揭开。谁说得对?或者尚有两者都未道出的真相?”
没有真相,不知道该相信谁,当然就没有安全感。
“当一些超市的活鱼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当各种群体有着各种说法,当流言与疑窦齐飞,归根结底,还是一场没有安全感的心理演绎。这种没有安全感的‘空心’状态,不只存在于消费者。”《新京报》旗下善论时事的微信公众号“沸腾”直言:“这次活鱼的部分消失,除了告诫我们要对检查行动泄密查漏补缺,还应该反思到更深层次的环节,是什么,让我们走丢了安全感。”
而职能部门对于此次舆情的几次应对,似乎并不令人满意。
“一两句传言,几个超市对于活鱼下架,就引发了一场舆论事件。事件至少说明,公众对于食品安全还是存在一定焦虑,监管部门应该以最强的监管回应这种关切。”澎湃新闻社论:“食品安全无小事,正因为公众在这方面心理比较敏感。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对舆论保持密切的关注,回应越及时、越有针对性,越能在谣言壮大之前将其扑灭。”
不满于官方回应的语焉不详,《晶报》干脆建议职能部门也要有点“形象维护意识”:“职能部门在公众高度关注的敏感议题上不作为、慢作为,最终导致严重的后果,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或许在一些政府官员的意识中,网上那些传闻都不值一驳,媒体的采访请求都无须回应,只要自己甩个通稿出来就能定纷止争了。这样的想法实在太糟糕。”
平心而论,有关职能部门对于此次舆情事件的回应,不可谓不迅速。只是,第一次回应时顾左右而言他,只说淡水污染是谣言,没有涉及实质,这的回应难以让人满意。而第二次回应,好像又与更高等级部门的一纸通知相矛盾,让人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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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透过这件事,倒是能看清一些问题:
一来,食品安全状况着实堪忧。如果鱼没有问题,为何会害怕检查?“如果说,商家将鱼下架是做‘贼’下的心虚,那他们之前为何就卖得那么心安理得?”佘宗明在“凤凰评论”之文毫不掩饰自己的怀疑:“目测还是活鱼中有兽药残留的可能性较大——据了解,在今年的食药监部门市场抽查中,确有活鱼被检出不合格:今年11月7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在官网上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第12期)中,就有淡水鱼被检出动物用药恩诺沙星超标,乃至用违禁物质孔雀石绿。而孔雀石绿,又是让活鱼保持鲜活相对便宜的‘药’。”
二来,监管部门似有内应。看起来,消息的走漏,应是某些工作人员与商家联系紧密的原因。微信公众号“颠倒的黑白”就分析起内应的心态:“私下放风、提前招呼,有的是因为政绩,我的辖区内不能出问题;有的是钱权交易,官员做商家的保护人。”
三来,这样的检查有用吗?“当一种检查,是公开性的、预知性的,那么,这样的检查,一定程度上,就失去了很多效用。因为它所能检测到的状态,是一种有了警觉、条件反射后的状态,而非常态。”《新京报》如此评论,“只有当检查成为未知的、不确定的弦,时刻紧绷在不限于超市零售人员等整个水产品安全链上的大脑,才能让‘尽可能地安全’成为一种商业行为自觉,而非只是单纯的应对检查。”
总而言之,这场关于鱼的风波迟早要收场。而这背后的问题,也到了正视的时候。
(题图来源:财经网官方微博 图片编辑:曹立媛 编辑邮箱:rock.rol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