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信息“七浦路发生火灾”的消息在网上广为流传,还附上了图片、视频等。然而记者从上海消防部门证实,当天七浦路并未发生火灾。记者刚刚从上海公安部门获悉,三名编造、传播“上海七浦路发生火灾”虚假火情的人员分别依法被处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5月30日晚,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和网站“宽带山”发布图文或视频帖,称“突发,七浦路发生火灾”、“火势很大”。在所附图片或视频显示,一栋在施工的商业大楼火光冲天、浓烟滚滚,现场还有消防车辆正在扑救。然而不少网友却发现,七浦路周边并没有图片和视频中的大楼,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当天七浦路也没有接到火灾报警。随后,上海公安部门进行了辟谣。随后警方介入调查发现,该视频、图片所示的火灾实际上是2016年1月25日发生在辽宁营鲅鱼圈区商业大厦的火灾现场。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最早将该消息发布在微信平台是柯某某,而陶某某最早将该视频转发到新浪微博平台。柯某某和陶某某分别看到有人转发今年1月25日辽宁营鲅鱼圈区商业大厦的火灾现场小视频,又看到有网民讨论“有点像七浦路服饰商场”,便主观臆断视频中的火灾地点是上海七浦路,分别将该视频转发至微信朋友圈和新浪微博,并标注了“七浦路火灾现场”、“突发!上海七浦路火灾”的字样。过程中,柯某某的好友赵某看到她发布的消息后,又将视频转发。
6月2日,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嫌疑人柯某某、陶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9日和4日的处罚。因赵某情节较轻,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以来已打击处置450余起网络造谣案
自2015年6月1日起,上海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网警巡查执法账号集中上线,由幕后走向前台公开亮相,实行依法、公开、主动管理。
2015年至今,上海公安机关就依法打击、处置网络造谣案事件450余起,依法处置造谣人员700余人。先后依法查处编造发布“上海浦东大团地区发生枪杀案”谣言案,散布“莲花路宜山路火灾”谣言案,网上散布“上海七浦路发生火灾”虚假火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等在一批本市有较大影响的制造、传播网络谣言案件,相关人员按照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被处以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的行为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在网上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民朋友不要随意在网上发布、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内容。
近年网络谣言多“移花接木”
记者发现,近年来网络谣言显得越来越“真”,不仅“有图有真相”,时间地点也写得清清楚楚。公安部门近年来查处的案例来看,网络谣言的主要特点有三项——
第一、伴随大众关注的热点事件发生;
第二、在短时间内呈爆发式传播;
第三、在传播过程中易变形发展。
近年来,这类真假信息掺杂在一起的网络谣言,往往“移花接木”让人难辨真假。今年1月,上海网警查处了一起编造、发布“上海浦东大团地区发生枪杀案”的网络谣言案件。当事人乔某在微信中看到了南芦公路一起交通事故的现场图片,为了博人眼球,他发挥想象,将图片转发到微信朋友圈中,并配上“大团发生枪杀案”的文字说明。该条信息经过网友的多次传播,造成了浦东地区许多不明真相的市民群众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最终,乔某因为编造、传播虚假警情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为自己编造的谣言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网络传谣“吸睛”当心被封号
而公安部门查处的此类案件中,造谣、传谣者究竟是什么心态?公安部门总结主要是三类情况——
第一、出于善意提醒;
第二、借热点炒作;
第三、出于好玩和好奇。
其中,一些营销机构、公众微信号借谣言“吸睛”,达到牟利目的,最让市民痛恨。今年2月,不少市民微信朋友圈被“新年好运,免费领迪士尼乐园门票”的消息刷屏。经警方查明,这是部分微信公众号和个人为了增加粉丝、提升账号影响力而进行炒作的不实信息。他们利用市民对迪士尼开园的关注吸引眼球,导致这条谣言在微信朋友圈被迅速扩散。公安部门表示,对于相关人员盲目利用热点进行炒作、散布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将其公众号临时或永久关闭。
公安部门提醒市民,在网上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民在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的同时,对没有明确信息源的惊人之语、公信力不高的“内幕消息”,亦当慎思之、明辨之,发现不经考证的信息和观点,当大胆质疑,追问真相,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社会良好氛围。
题图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