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吴先生:
我儿子今年大学毕业,6月3日学校就举行了毕业典礼,办理了离校手续。可离校前没几天,我儿子因急性强直性脊椎炎送医治疗,后医生建议住院。问学校医药费如何报销?学校说:6月3日之前发生的2000多元的医药费学校可以报销,但6月3日号之后,学校不再报销门急诊费用,仅住院可报。我儿子目前还没找到工作,在找到工作前的这段时间,医药费如何处理?大学生医药费报销归学校管理还是医保管理?毕业后门急诊是否可以报销?
记者调查
依据相关规定,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已纳入本市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享受相关居医保待遇。大学毕业后未就业之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即居民医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由学校进行零星报销。需要指出的是:就医流程要正确。就医前需要询问学校定点医院是哪所,如果不在定点医院就医,需要经过学校的同意,之后到就医医院开具《住院通知单》,然后再到学校医保办公室开具《住院结算凭证》;学校需要在凭证上注明后,医院看到凭证以后进行记账。记账中有部分需要自己报销的可以到学校进行零星报销。
在校大学生医保,门急诊报销归属学校管理;毕业后医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同样归属学校管理。不过,就目前来看,毕业之后,即便在医保年度之内,门急诊待遇也没有了,只能自费。虽然有专家认为此举不尽合理,但现有政策条文,仅对毕业后住院发生的费用结算有明确规定,对门急诊发生的费用并没有“拎”出来细化。因此,绝大部分高校就“默认”了门急诊需自费这样一个事实。
从未来发展看,似乎应对现有条文进行进一步的明确:既然门急诊也发生在尚未结束的医保年度之内,理应有更合理的管理办法。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FM93.4,上午9时到10时、下午1时到3时播出的《市民政务通—直通990》节目。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编辑邮箱:jfwend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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