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鱼作为一种肉质鲜嫩、长时间烹制不易碎的鱼肉,近几年广受消费者的喜爱,成了超市中比较热销的品种。但是,很多消费者可能并不清楚,自己买到的所谓“龙利鱼柳”却有可能根本不是龙利鱼。
巴沙鱼“冒充”龙利鱼
日前,有网友在母婴论坛撰文称,一些商家用淡水养殖的巴沙鱼冒充海水鱼龙利鱼销售。而记者采访专业人士,证实这两种鱼完全不是一个品种。不过,记者在走访中却发现,很多标称为“龙利鱼柳”的商品,原料则多是“巴沙鱼”。
记者走访了多家超市和餐饮企业。在以销售鱼火锅闻名京城的新辣道,这里的新菜单上,原本的龙利鱼肉,已经改换名称成了巴沙鱼。记者询问服务员,餐厅是否更换了鱼的品种时,服务员表示,餐厅一直卖的都是这种鱼,并称龙利鱼就是巴沙鱼。
而在北京永辉超市,这里的工作人员正在促销巴沙鱼段。有不少回头客购买,称该鱼肉久煮不散,口味鲜嫩。销售人员明确表示,巴沙鱼和龙利鱼并不是一种鱼。同时表示,龙利鱼柳在另外的柜台。记者注意到,该超市的冷冻龙利鱼的售价比起未促销的巴沙鱼肉来每斤还便宜1元钱左右。
水产销售人士表示,因为巴沙鱼在加工成鱼柳后,肉质白嫩、无磷少刺,与龙利鱼口感类似,不是专业人士,基本无法分辨。因此就有商家称其为“龙利鱼柳”,混淆视听。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冻品“龙利鱼柳”基本都是以巴沙鱼为原料的。很多饭店里酸菜鱼用的原料也是巴沙鱼。
龙利鱼与巴沙鱼不是同种
记者采访了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卓诚。周老师告诉记者,市场上确实有商家用巴沙鱼冒充龙利鱼。“龙利鱼的中文学名叫舌鳎,是一种海鱼。而巴沙鱼则是东南亚淡水鲶鱼的一种。”周老师告诉记者,这两种鱼外形差异很大,如果是鲜活状态下,基本不会有人错认为二者是同一种鱼。
记者查询公开的资料了解到,巴沙鱼属鲶形目鱼类,属芒鲶,为无鳞鱼类,是东南亚国家重要的淡水养殖品种。而龙利鱼属鲽形目、舌鳎科、舌鳎属,俗称子板鱼、鳎目、鳎米,是一种暖温性近海大型底层鱼类。
巴沙鱼冒充龙利鱼 利益所驱
周卓诚表示,龙利鱼市场售价远高于巴沙鱼,之所以有商家用巴沙鱼冒充龙利鱼,主要是因为利益的驱动。“目前市场上龙利鱼大概是(每斤)50元左右而且非常少见,巴沙鱼10几元就能买到。”
不过,仅凭借价格来判断是龙利鱼还是巴沙鱼,似乎也不是分辨这两种鱼的好方法。
记者在京东、本来生活等多家电商网站也发现了不少名称是“龙利鱼柳”但实际上配料表中却注明是“巴沙鱼”的情况。而其中一款“冒充”龙利鱼柳的巴沙鱼,售价已经达到每斤49元。同平台销售的“新鲜踏板鱼”即真正龙利鱼,一斤的售价为58元,相差甚微。
记者注意到,仅在京东平台上销售的79件“龙利鱼”产品中,在商品页面名称中同时标称自己商品是“龙利鱼”和“巴沙鱼”的就有38件。此外,仅标称为“龙利鱼”的商品中又有不少在页面介绍或者商品实际包装展示中显示其为“巴沙鱼”。
关于食品名称的规范
记者了解到,对于食品名称的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有明确的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此外,还明确了当“音译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对此,法律界专业人士解释称,这条法规是要求企业在商品名称容易产生歧义时,注明其真实属性。如果商家认为“龙利鱼柳”是商品名的话,按照这一法规,就应该在商品名的同等位置注明其是“巴沙鱼”。
不过,该法律界人士也表示,对于这种明知两种鱼并非同一鱼类,还不明确标注的情况,实际上都已经造成了隐瞒事实,造成了消费者误认,情况严重有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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