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媒体中,虚假信息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至今年9月初,仅微信专门开发的“微信辟谣助手”已辟谣的文章就达到118万篇。到底是谁在制造这些“灰色信息”?他们为何辛苦而“专业”地制作这些不实信息?
《经济参考报》调查发现,诸多谣言背后存在明显的利益机制,其已表现出分散化生产、产业化生产态势,并且还衍生出诸多传播利益链。
“伪正能量”类谣言层出不穷
《如果你有能力请不要选择添加了亚铁氰化钾的食盐》《得癌症的有救了,空前绝后这个竟痊愈,发1次,救人无数》《重磅,美国癌症疫苗研发成功》,在微信辟谣助手最新辟谣的不实信息中,类似的关于养生、健康、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关心式谣言”比比皆是。
翻阅这些谣言文章发现,不少谣言中有所谓权威机构试验、观点,甚至配以视频,如此“专业”的“科普”文章,很可能会迷惑许多读者,进而“温馨提示”转发给身边的亲戚朋友。
除了“关心式”谣言外,涉及儿童、突发事件、手机病毒的网络谣言也占有较大比重,例如《小孩被针扎晕后遭绑架》《把一块磁铁用绳子挂在高处可预警地震》等等。不少读者觉得将这些信息转发可以提醒更多人,是一种“正能量”行为,实则很可能成了谣言的传播者。
“关心式谣言”不仅会给读者带来一些生活上的困扰,有时还会产生严重后果。如有的读者看到朋友圈文章说,阿司匹林在心脏病发作时是“救命药”,而不知道部分类型的心脏病患者服用阿司匹林反而会“夺命”,最终酿成恶果。类似的报道也不时见于报端。
“流量为王”催生产业化生产传播
调查发现,在大量不实信息及谣言中,除了有部分是因网民不明真相而误写、误传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有意为之、“专业”制作产生。在自媒体时代,“流量为王”的利益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催生及“激励”部分自媒体账号,不惜以“灰色信息”吸引眼球、赚取点击,最终获得广告收入等多重利益。
多位受访的自媒体运营者表示,其收益与文章点击量、曝光量有直接关系,而其背后又和各类广告相关。
据山东一个拥有约20万“粉丝”的微信公众号运营者李明介绍,运营公众号的收益方式有多种,一是可以开通“流量主”业务,系统会在公众号所发文章中附带广告,通过这一业务他所运营的公众号一年的收益约三四万元。二是自己对
接当地的广告,这部分每年的收益能达到五六十万元。
通过近年来警方不时查获造谣案件,也可以看出谣言背后的“圈粉”、赚取点击量等利益端倪。
早在2015年被福建石狮警方抓获的“一家34口灭门惨案”发布者吴某,曾运营20多个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所谓“黑幕”等内容吸引“粉丝”、拉广告,月收入常超过20万元。
此外,在自媒体信息传播领域也形成了相关“产业链”。记者调查发现,有不少手机应用程序(APP)专门为微信朋友圈提供可供转发的带有各类广告的文章。转发文章后,根据转发而获得的读者有效点击量,转发者可得到相应收益。而网站提供的文章,不少都是“关心式谣言”或低俗、猎奇类文章。
此外,在多个类似平台上,还有“徒弟”制度,已注册用户介绍进来新注册用户即“徒弟”后,老用户不仅可以立即得到几元金额的返现,还可永久获得以后“徒弟”20%的收益分成和“徒孙”10%的收益分成,形成类似“传销”的利益分配机制。
强化源头管理 规范利益机制
当前,自媒体平台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据去年腾讯发布的数据,微信公众号月活跃账号数达350万,月活跃“粉丝”数7.97亿。新媒体及各类自媒体已成为越来越多读者获取资讯的主要渠道。
虽然近年来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突发事件等谣言的打击力度,违法、影响恶劣的“黑色信息”明显减少。但由于这类“灰色信息”直接危害性相对较小,处在是否违法的“模糊地带”,因此不是公安打击的重点领域,这让其得以大行其道。
为此,部分专家认为,需通过有力措施推动自媒体平台加大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审查监管力度,严格广告发布机制,同时加大对有害“灰色信息”的打击力度,从而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
一是加大平台自审查力度。
二是严格广告发布机制,减弱源头利益机制。
三是加大对有害“灰色信息”的处罚力度。
更加值得关注的是,造谣行为近年来“产业化”趋势明显。有媒体披露,谣言传播环节也开始明码标价。有APP对注册用户转发文章带来的阅读量按照每次0.1元的价格进行“奖励”,甚至还建立了类似传销的收益分配机制。读者不经意的转发其实是在为谣言制造者和发布者免费“打工”。
我国对网络造谣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现实中却很少对“关怀式谣言”追责。对此,有关部门应强化监督,对有组织、有利益动机的造谣传谣行为进行处罚,确保自媒体信息发布依法合规,避免公众对亲友的关心被造谣传谣者的不良居心所利用。
图文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