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一则“廊坊政法委书记打退伍兵”视频在微信群里大量转发,并有网友留言转发称“河北廊坊政法委书记殴打上访复员军人”、“河北廊坊一个乡镇的政法干部打退伍兵的视频!希望大家转下去,一直转到他下课为止”,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6日下午,廊坊市委政法委做出回应:
经调查核实,视频内容当事人并非廊坊市政法委书记、也非廊坊政法系统工作人员。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给信息传播方式带来的便利、迅捷,但“平安廊坊”小编也留意了视频中声音和图像,第一感觉就是双方对话根本不像廊坊口音,现在廊坊市政法委官方也做出了调查回应。未有媒体报道,仅仅微信群里几个字的留言,便扣上了“廊坊政法委干部打人”的帽子,这样的视频竟然有模有样的转发了一整天。希望广大网友擦亮眼睛,不要人云亦云的转发不实信息。
廊坊市网信办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是网络行为的底线,希望每位网民都能守住自己的底线责任,从根本上遏制网络谣言的流传。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共同建设一个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网络谣言法规严 诽谤信息转发500次可入刑
针对网络谣言,我国目前到底有哪些法律规定?
网络谣言视其影响可造成民事、行政、刑事3个层面后果。
在民事层面,倘若发布者不负责任的言论在网络上传播,造成了他人精神、名誉上的损害,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受害者可要求发布者承担赔偿责任。
在行政处罚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刑事方面,倘若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后果严重,使得公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可构成刑法中的“扰乱公共秩序罪”;如果谣言是针对某些个人或单位,则还有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在中国“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
本文转自法制晚报(北京);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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