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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足浴店火灾4名责任人被刑拘,官方辟谣“无证照”
发布时间: 2017-02-08 11:40:43
作者: 封面新闻
针对有网友质疑足馨堂足浴中心是否具有合法手续一事,天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调查,足馨堂足浴中心具有合法手续。

2月7日晚间,浙江台州天台县官方通报了2月5日该县足馨堂足浴中心火灾的最新情况:经医疗部门全力救治,截至2月7日19时,天台“2 5”火灾18名受伤人员中,转至浙医二院的重度烧伤者生命体征有所好转,其余17人伤情稳定。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天台县足馨堂足浴中心4名责任人已于2月6日晚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此外,2月7日下午,针对有网友质疑足馨堂足浴中心是否具有合法手续一事,天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调查,足馨堂足浴中心具有合法手续。


该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足浴中心的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的信息:法人代表为厉海笑,注册时间为2010年9月1日,经营范围为足浴服务、非医疗性健康咨询服务。其中,“非医疗性健康咨询服务”一项为去年11月14日新增的经营范围。


随后,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上也查询了解到,早在2007年04月20日,该足浴店便已注册,地址是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花园5幢5-1号。


不过,那时名为“天台春晓足馨堂保健中心”,法人非厉海笑。2010年08月30日,该足浴店信息注销,2010年09月01日重新注册,更名为“天台县足馨堂足浴中心”。


1473336547931047.jpg本文转自封面新闻;题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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