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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刷单:一些好评如潮的“爆款”,原来是这么出炉的
发布时间: 2017-06-18 14:03:19
作者: 央视新闻
几元钱能买一条好评,一两千元能升一颗钻……暴利的刷单,不再是依托聊天软件的“游击队”,而是变成了与正规推广网站看起来并无明显差异的网络平台。

 

“爆款”牛排竟是拼接肉?!


北京海淀区某高校教师谭慧经常在网上买牛排。最近,她在某大型电商平台上看到,10片/1300克的“澳洲家庭纯菲力西餐牛排”只要98元,价格诱人。谭慧起初有些疑虑:“低价背后会不会有猫腻?”但她查看购买评价后发现,这款牛排可谓“好评如潮”,有2000多人给出了好评。


于是,谭慧下单购买了一份。收到牛排后,谭慧发现其中一块明显属于“拼接牛排”,而网站却描述为“原切牛排”。此外,经过烹饪的牛排口感跟网店描述相差很多。明显以次充好的拼接牛排,为什么有那么多网友给出好评?“应该是碰到‘假’评价了”谭慧说。


 

变味的评价!网络刷单竟成吸引顾客的“招牌”


眼下“刷单”无孔不入。网店销量、商品评价、餐厅点评、网约车司机星级……这些本应由消费者对电商经营者做出的评价,却可能经过“刷单”,完全变了味。


杭州某网店店主郭颖坦言,刷单在行业内已经不是秘密。在她看来,开网店如果不推广,就像把商店开在深山老林,根本没顾客。相比电商平台高昂的推广费用,刷单成本低、见效快,几元钱就能买一条好评,一两千元就能升一颗钻,成为吸引顾客的“招牌”。

 

畸形的刷单功能强大,不仅可以给自己刷好评,还可以给竞争对手刷差评。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杨勤法认为,商家通过刷单提高信誉或打击对手,破坏了竞争关系,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违反了各地有关市场秩序的规章,属于违法经营行为。

 

记者伪装“刷手” 揭秘刷单“暗语”


业内人士介绍,刷单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发布需求、刷手接单、垫付资金、快递作单、代为签收、完结交易、好评截图,俨然“一条龙服务”。


为了弄清刷单平台的运作机制,记者以“刷手”的身份,在某刷单平台进行了体验。注册账号后,按照“教学”视频,记者先在“新手考试中心”完成问卷测试,并向一个私人支付宝账号充值100元,用作垫付商品的储备金。


在这个环节,平台特意提示“严禁在阿里旺旺聊天中提到平台、刷钻、刷单等忌讳字眼”、“同一淘宝号刷单保证‘月不过20,周不过5’”。据业内人士分析,这些所谓的“提示”,就是为了躲避平台监管。


注册会员后,就能进入“淘宝大厅”,看到实时发布的刷单任务。记者抢到一单名为“夏季新款潮流男士短袖T恤”,商品价格是97元。任务栏显示,需进行“旺聊”、“底图”、“评语”三项操作。这些“暗语”代表着不同的刷单手法:

 

  • “旺聊”就是与商家模拟购买聊天,如“老板,这件衣服有没有M码的”、“包邮吗”等与产品有关的提问;

  • “底图”是从头到尾浏览宝贝,并提供底图截图;

  • “评语”则是填写规定好评内容,如“衣服质量很好,穿着舒适”。

  • 其他任务中,类似的操作“暗语”还有“浏览”“收藏”“货比”等10余种。


按照要求,记者在15分钟内就完成了相关操作。商家审核完毕后,97元的商品款很快被返还。


“刷手”怎么赚钱呢?记者查看账户后发现,这次操作平台奖励15金币,消耗金币2.25,实加金币12.75。消耗的金币用于支付所谓的平台手续费,剩下的金币可以被平台以0.4元/个的价格回收。所以,记者这次赚了5.1元。

 

兼职刷手+个人信息泄露 让监管难上加难


阿里巴巴通过大数据追踪刷手的行为记录后发现,很多刷手都是兼职,既有真实购买并且评价的记录,又有疑似刷单的记录,很难做明确界定。此外,有些职业刷手还盗用买家的个人信息进行刷单,也增加了追踪刷手的难度。

 

违法成本低 网络刷单监管靠罚也靠“法”


今年初,阿里巴巴起诉刷单平台“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向其索赔216万元。此外,执法部门最近还查处了“整点抢”、“牛刷刷”、“领啦网”、“蓝天碧水”、“蓝天网”等刷单平台。


数据是互联网公司的基石,而刷单造成的虚假繁荣破坏了数据的真实性,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此外,刷单破坏卖家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环境,增加优质服务卖家的生存难度;平台氛围和信用体系也面临冲击,造成消费者和卖家黏性下降。


 

早在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就明确,不得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对于违反者,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由于违法成本低,违法获利高,不法分子就有以身犯险的动力。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认为,治理刷单现象,首先要加强处罚力度。我国可以借鉴国外交通部门、航空公司的做法,对于刷单“见一起严查一起”,挤掉违法分子的盈利空间。同时,对于隐蔽化的刷单,要运用智慧化的监管手段,实现以网管网。


消除监管盲区,既靠罚,也靠“法”,要完善法律法规,形成监管合力。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组织有关互联网企业组建“反刷单联盟”,共享反“刷单”信息,这对打击网络刷单行为是一个利好。此外,工商总局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要加大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推动联合检查,重点打击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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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自: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

(本文转载自:央视新闻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编辑邮箱:shguanch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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