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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网络谣言“辣眼睛”
发布时间: 2016-08-22 10:50:48
作者: 朱明飞
网络谣言不但让网民觉得“辣眼睛”,更是让网民时刻担心被造谣者“当枪使”。杜绝网络谣言很难做到,但我们可以将谣言的破坏力尽可能降低。


针对日前网上有关于9月4日、5日高铁班次不会经停杭州车站的消息,记者8月20日向上海铁路局求证得知,目前并没有这样的安排,那两天各地前往杭州的班次车票都正常发售,请旅客一定要关注上海铁路局官方途径发布的信息,不要轻信没有来源的不实消息。(8月21日《长江网》)

  

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庞大数据显示着互联网的超级影响力,也使得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不再是秀才的专利。互联网带给我们极大方便,但网络谣言却让人的“辣眼睛”。

  

无论是早期的“温州动车相撞”还是此次的“不会经停杭州车站”,谣言从产生到发酵再到充斥网络,过程大体相同。我们往往一开始无法得知造谣者的真实目的,但是我们在转发消息的时候可以保持一丝理性,特别是负面消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息。就拿此次事件来说,高铁停不停杭州站登录12306一查就知道了,花费时间加起来甚至不超过一分钟。如此明显的破绽,有些人都懒得去动那个脑筋。

  

前段时间,“偷小孩”的新闻充斥着朋友圈,有小孩的家长都成了惊弓之鸟。虽然最后大多被证实是假消息,但是民众受到的伤害不是一点半点。但这能怪谁?造谣者固然可耻和违法,但是我们自身也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宁可信其有、让“偷小孩”的人人喊打、弘扬社会争议等等理由,看似有利于社会进步,却往往落入造谣者的圈套中。利用网民的这些特性,造谣者很容易达到目的,抹黑政府形象、动摇社会稳定、混淆民众视线,更有甚者大发其财。我们没有造谣的初衷,也不应该沦为造谣者的“帮凶”。

  

无论造谣者出于何种目的,造谣行为都是与法律相背离的,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谣言不但让网民觉得“辣眼睛”,更是让网民时刻担心被造谣者“当枪使”。杜绝网络谣言很难做到,但我们可以将谣言的破坏力尽可能降低。首先,造谣者在造谣之前克制一下邪念;其次,网络媒体等平台在发表之前多一丝考察;再次,网民在转发之前多一丝理性思量;接着,官方网站在收到消息时及时确认并第一时间予以公布;最后,政府部门加强打击力度和并制定举报奖励机制。抵制网络谣言,还需我们携手并进。

本文转自中华铁道网;题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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