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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4月1日起实施新交规”? 民警辟谣:假的
发布时间: 2017-04-06 11:01:38
作者: 荆楚新闻网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如果没有配备灭火器和三角架就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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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有一则消息在网上热传,内容说的是“4月1号起即将实施新交规,其中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如果没有配备灭火器和三角架就要记12分,到底这个消息是否属实,听听民警怎么说。


这几天,很多人的朋友圈都被所谓的“新交规”刷了屏,里面写到:“全国高速公路,从4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12分”,民警一眼就发现了这条消息存在多处不属实的地方。


省高警荆州大队民警刘宇琦说,三角标志是必须配置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以后,不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是扣3分,罚款200元。灭火器是要求中型以上客车配备的,小车没有强行规定,但是也建议配置,因为电器老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大家可以配备一个灭火器。


另外,这条消息内还提到“超速行驶记6分”,这也是一个不准确的说法。


刘宇琦指出,根据不同的车型和不同的比例是有不同的处罚的,比如小车在高速超速20%到50%是罚款200块钱,扣6分,超速50%到70%是罚款500到1000元,记12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如果是70%到100%之间,罚款1000到2000,这是必须要吊销驾驶证的。


而对于其中提到的“4月1号起全国所有摄像头开始抓拍不系安全带和驾驶员打电话等违法行为”的说法,民警也予以了纠正。


刘宇琦解释,驾驶时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一直都是交警部门严查的违法行为,并不是4月1号才开始实施的。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拨打电话的,将会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此外,这条朋友圈里的其他各项所谓的“新交规”说法均不属实,民警提醒,交警部门发布任何消息,都会通过官方渠道和正规媒体,绝不会像这样以朋友圈的方式在网上流传,大家一定要注意分辨,另外,不论交通规则怎么变化,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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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荆楚新闻网;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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