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台州网警巡查执法发现本地论坛和微信群内传播着两段小视频,说是临海市人民路一家饭店内发生砍人事件,几个人满脸是血,疑似醉酒发生斗殴,其中一人拿着菜刀冲了上去,现场尖叫声不断。第二段视频是一人躺担架上被警方从饭店内抬出送上救护车。
经临海警方核实,3月31日晚,指挥中心确实接到报警称人民路一家小海鲜店里几个人因琐事发生斗殴,但并非是微信朋友圈所传的那段砍人视频。那段拿刀砍人的视频并不是发生在临海的,是传谣者移花接木!
据了解,被送医的人目前并无大碍,只是受了点小伤。小编提醒广大网友,切勿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谣言信息进行加工(如修改地名),传播达到一定数量,同样将受到法律制裁。
本文转自台州网警;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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