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整治伊始,显著增多的警力配置和执法频次,有时也会引来质疑。严格执法是为了排堵保畅,但也不乏声音——尤其是来自机动车驾驶员的声音认为,锱铢必较的执法反而是越帮越忙——路上车流已经很大,交警不去让车子“快走”,反而隔三岔五要请违章车辆靠边停,这“多出来”的变道、停车,甚至有时还辟出一条“专用道”,岂不要让拥堵的马路越来越堵吗?
这种“越管越堵论”,一度颇有市场。笔者也是开车人,路遇交警执法,如果恰巧堵了路,有时也会心生怨气。但后来想想,“越管越堵”并不合现实——据本报的报道,交通整治三个月来,一些过去违法行为高发的拥堵节点,正在慢慢发生变化,违法状况和拥堵情况均在缓解;而针对违法变道等行为的严厉处罚,早期似乎让拥堵“雪上加霜”,后来却慢慢形成震慑力,就像市民接受采访时说的,“罚得多了,管得严了,违法变道的车少了。现在几乎不会受到违法变道车的干扰了。”
在这些显见的变化之外,对“越管越堵”的埋怨,也不合逻辑。交通大整治的核心目的是重塑规则,宏观而抽象的规则意识恰需通过具象的规则捍卫来慢慢培养。严格执法就是捍卫规则的最有效方式。任何一次执法的真正目的,都不应只是“罚款两百记三分”,而是为了捍卫规则。尽管局部的执法行为可能造成瞬间的拥堵,但对全局而言,这种有时显得事无巨细的执法,就是在培育规则意识方面作出的努力;有的时候,这种微观局部的“越管越堵”,甚至是为长远全局畅通所付出的必要成本。
事实也已证明,将局部性、瞬间性的体验放大为“越管越堵”的论断,本身就是一种错觉。而若不愿付出必要的成本和代价,幻想一瞬间就能从秩序失范的乱局跳到井井有条的“理想国”,显然是痴人说梦。不惟交通整治,城市治理甚至治国理政的许多方面,都适用类似的道理——改革迫在眉睫,而改革本身需要付出代价。这时若因惧怕代价而不愿迈出改革的第一步,再好的蓝图构想,都只能变成空中楼阁。
这一点上,同“越管越堵论”类似的观念误区倒也不少。最有意思的一种比较,是早先曾经流行的“反腐影响经济论”。
十八大后高压反腐态势赢得普遍赞誉,却也有不同声音,譬如认为反腐对经济有负面影响,因为反腐态势令一些地方官员畏手畏脚,他们秉持“宁愿少做不愿犯错”的观念,不愿在改革创新发展上多花功夫,生怕“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后便只求个“安全着陆”,经济当然要走下坡路了。而一些地方重拳反腐之后经济数据恰巧也比过去难看了不少,便更让人将“反腐”同“发展”放到对立面上;“反腐影响经济论”,也就一度甚嚣尘上。
但显然,这样的观念,同样有致命的逻辑谬误。就如整治交通违法一样,高压反腐,反的是破坏规则、滥用权力的腐败,而非对权力的正常行使和运转。反腐的目的,亦在于破除发展中的障碍甚至“毒瘤”。有时候,这种“毒瘤”还颇为隐蔽,稍不留心就容易落入陷阱——比如有人觉得对公务消费的严苛规定压制了官员的积极性,同时也打掉了一个昔日颇为可观的“经济增长点”,但若不是如此,这些局部的“经济增长”,又会对经济全局产生何等腐蚀作用?
而个体腐败行为对一地政治生态的侵蚀,进而导致全局的腐坏,这类实例亦不在少数。此时再以“影响经济”立论来为反腐唱反调,非但逻辑上不能自洽,甚至要被人怀疑论者的真实用心了。
反腐当然也有成本,也可能要经历某些“阵痛”,但为了全局的健康,这些阵痛是不得不经历的阵痛。交通整治也是如此,局部看有时严格执法确实“不近人情”,甚至造成了“越管越堵”的幻象,被执法者个人也难免窝火。但一旦放眼全局,要建构起人人向往那个讲规则、有秩序、见公平的社会环境,这就是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如若不然,则难免还是陷入了对制度和规则的“实用主义”理解——有利于我的就是好的,不利于我的就是坏的,这种“实用主义”的倾向,恰恰是规则意识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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